青海师范大学(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清真食堂外包项目”进行比选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商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 |
青海师大(服务)2021-007 |
招标项目名称 |
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清真食堂外包项目 |
项目分包 |
无分包 |
项目预算价 |
无 |
外包期 |
四年(2021年 3 月 1日至 2025年 2 月 28日),试用期一年 |
招标方式 |
比选招标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个 |
现场踏勘 |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14日10:00在清真餐厅一楼集合 联系人:祁大伟 联系电话:18997080653 |
投标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1)近5年内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承诺; (2)提供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企业应具有三年以上为高等学校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生、职工提供团餐服务的经历; (4)投标企业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及以上; (5)成交企业不得私自转让转包、出租或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1月8日 |
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9日至1月13日(9:00分--17:00分,节假日不休息)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将获取招标文件的报名资料发送至联系邮箱(592873458@qq.com),审核通过后,回发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1月18日11:0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1年1月18日11:00(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学术报告厅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思老师 联系电话: 0971-6305224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发布于青海师范大学网页 |
监督电话 |
青海师范大学监察审计处 0971-6316394 |
青海师范大学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