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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受理涉未成年人撤销监护权案446件

责任编辑: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1-02-23   ‖  浏览数: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记者2月2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缺失监督,共受理撤销监护权案件446件,同比上升3.1倍,支持个人起诉202件,支持单位起诉109件。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说,2020年,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依法惩戒和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前11个月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4万人,起诉2.93万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少捕慎诉,依法宽缓到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率38.1%,不起诉率32%,附条件不起诉率19.9%,同比分别上升4个、8个和7.8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更加注重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020年前11个月,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7万人,起诉5.07万人;2020年对未成年人救助4338件,同比上升2.6倍。为避免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共推动建立“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1000多个。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问题,2020年5月,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截至2020年9月,各地通过强制报告立案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近500件。黑龙江建三江虐童案、山西怀仁虐童案、北京门头沟伤童案等大量发生在家庭内部的监护侵害案件因医务人员按规定报告得以及时发现。

  2020年8月,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吸纳检察机关相关经验的基础上,规定的查询范围更广。

  史卫忠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推动逐步建立完善覆盖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信息库,并督促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执行从业禁止规定,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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