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高科院召开2021年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预算对接会。校科技处、经济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负责人及相关学科的21支科研团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高科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省财政、学校关于2021年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预算的要求。与会各学院负责人就做好所属团队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预算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并提出了意见建议。与会各科研团队负责人就提交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预算作了购置必要性、可行性、预期产出等方面的说明。
会议指出,高科院经费属于青海省财政专项经费,每年由省财政定额拨付,目的是支持青海师范大学的科研创新和学科建设,提升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各科研团队、所属学院要不断提高精细化水平,突出采购预算的共享性和紧缺性原则,从需求等级、申报额度和资金平衡等多方位进行考量。
会议强调,科研仪器设备对促进科研创新、提升团队研究能力具有重要作用,需高度重视。一是各科研团队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预算须符合所在学院的实际需要,确保今后使用过程中的共享需求,避免重复购置;二是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预算须符合本团队的研究方向,切实做好高科院、学校、区域三个层面开展研究的统筹工作;三是采购范围须严格按照省财政、学校的相关要求,重视购置设备的预期使用率和产出率,让科研仪器设备得到最大效率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