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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2021年报废资产处置公告(第一批)

责任编辑:   ‖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script>_showDynClicks("wbnews", 1558800478, 13333)</script>] </div> <div style="margin   ‖  发布时间:2021-03-30   ‖  浏览数:

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青财资字[2018]2254号)文件的规定,青海师范大学拟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

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一批报废资产。

二、处置方式

1.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一次报价,最高价成交;

2.最终确认成交单位数量为1家。

三、竞价人资格

1.青海省内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在省内高校或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处置报废资产的业绩。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业绩清单(须加盖财政厅相关处室或处置单位公章)。

4.所有资料一式三份。

五、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4月2日上午9:00—17:00

报名地点:城北校区行政楼5楼0525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六、竞价方式

1.现场踏勘

时间:4月6日上午9:00—12:00

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城北校区

2.现场竞价

时间:4月6日下午15:00

地点:城北校区行政楼北4楼会议室

3. 最终确认

在所有竞价单位递交完竞价单后,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按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成交单位。

七、竞价人须知

1.报名单位现场报价时需携带单位公章,并于报价结束后递交单位盖章确认的报价单。

2.成交单位确认后,不能履约者,将列入我校征信黑名单。

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报名参与。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631437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30日

 

高原红大学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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