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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责任编辑:   ‖  作者:教务处 点击:[<script>_showDynClicks("wbnews", 1558800478, 9590)</script>] </div> <div style="margin:20px   ‖  发布时间:2019-09-02   ‖  浏览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以网络问卷的方式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请学校各单位积极组织教职工和学生扫码进入问卷调查。

一、调查时间、内容、方式及对象

调查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9月20日。调查内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依法治教、总体评价等4个方面。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设立“互联网+教育督查”留言板平台,面向社会征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调查对象为全校教职工和学生。

二、具体实施

填答人扫描二维码进入后,可以根据身份(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和开放式问答3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三、相关要求

1.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2.请各单位充分重视,广泛动员教职工和学生参与此次满意度调查,在9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调查问卷网上填写工作,并于9月20日将满意度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含教职工参与人数、学生参与人数)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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