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校党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全校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作出安排。
一要抓好学习培训,明确职责任务。各级党组织、纪委和党委各职能部门要在前期学习的基础上,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将学习《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党员和教职工集中学习、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学习《条例》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结合起来,采取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党组织专题会议学、党组织书记讲专题党课领学、组织党员分章节集中研讨学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和把握《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贯彻落实《条例》不跑偏、不走样。
二要对表查找不足,补短板强弱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委职能部门要逐条对照《条例》,查找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创优年活动、党支部以评促建活动,围绕“四个主体责任”落实、理论学习成果转化、抓党建促业务发展等方面,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积极探索制度性、创新性的举措,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
三要坚持制度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各级党组织、纪委和党委各职能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党内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健全完善院(系)级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党政联系会议规则等,进一步明确校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