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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生态环境法治研究”团队带头人聘任仪式在我校举行

责任编辑: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0-12-04   ‖  浏览数:

12月3日中午,“高原生态环境法治研究”团队带头人聘任仪式在我校城北校区举行,聘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及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教育部长江青年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博士生导师秦天宝教授为高科院“高原生态环境法治研究”团队带头人。我校副校长、高科院常务副院长赵海兴出席仪式,社会科学处、法学与社会学学院负责人、教师代表及高科院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仪式。仪式由高科院副院长杜常顺主持。

聘任仪式上,赵海兴代表学校、高科院对秦天宝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学校和高科院的基本情况。他表示,高科院组建“高原生态环境法治研究”团队,将进一步凝聚和加强高科院人文社科领域的科研力量,产出更多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提升青海师范大学、高科院服务高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同时,也将对青海师范大学的法学学科建设以及人才梯队、高水平研究团队的培育、法学研究方向的凝练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

随后,赵海兴为秦天宝教授颁发聘书。

马旭东代表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在发言中表示,秦天宝教授在我国生态法治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力,这次应邀担任高科院“高原生态环境法治研究”团队带头人,将对我校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团队培育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学院的对外交流合作水平也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秦天宝教授在讲话中对学校和高科院所做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作为一名法学研究者,能够受聘为这个高水平科研平台的团队成员,非常荣幸。下一步,将和团队成员共同努力,积极对接青海师范大学、高科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的工作需求和科研要求,做好团队工作谋划,合作参与重大项目,在团队工作的开展中切实做到齐心协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产出成果,不辜负青海师范大学、高科院对团队工作的期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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